颍政办[2009]10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颍上县科学技术进步奖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表彰奖励在推动我县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颍上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颍政〔2004〕5号)和《中共颍上县委、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颍上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颍发〔2008〕1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开展2009年度颍上县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颍上县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及个人在2007—2008年度内取得的科技成果,符合《颍上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均可以申报请奖。
(一)自主研究开发或联合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程序和新医疗办法等科技成果;
(二)引进、推广、应用现有的国内外先进技术的科技成果;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改中采用的科技成果;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经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各类专利技术,可申报颍上县优秀专利奖;
(六)在2007—2008年度内获县以上各种科技奖励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直接报送请奖材料;两个以上完成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出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县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请奖项目必须是2007年元月以来通过鉴定(评审、审定、认定),并在县科技局办理成果登记的各类科技成果。没有经过鉴定和成果登记的项目,须在3月31日前整理好有关鉴定材料报县科技局申请鉴定和科技成果登记。
(二)材料要求:
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主件:《颍上县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鉴定(评审)证书或其他形式的评价证明;技术研究报告、论文或相关技术资料;应用单位证明;其他相关的必需证明。
优秀专利奖申报材料:《颍上县优秀专利奖申报表》;专利证书和与本专利有关的专利权人有效证明;专利有效性证明;专利公告文件;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所有上述材料必须按照统一格式打印,连同所有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各单位自留底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暂缓申报:
1、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项目;
2、应用期不满一年的项目;
3、无县级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
4、关键技术有实质性争议,主要完成单位或个人有争议,未有处理结果的项目;
5、软科学及纯科技著作形式的项目。
四、评审标准
县科技进步奖按照《颍上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进行评审。
县优秀专利奖评审标准:
(一)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做出重大发明创造,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作用,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结构、形状或者其结合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颍上县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须经过科技成果登记和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材料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上报到县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单位所需填报的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和优秀专利奖申报表请到县科技局领取或在颍上县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kjj.ys.gov.cn/。申报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31日。
(二)审查:县科技进步奖的审查工作由县科技局负责。县科技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者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审查时间:2009年4月1—4月30日。
(三)评审:县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做出获奖项目、等级及人选评定,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公示。评审时间:2009年5月1日—5月31日。
(四)公示: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科技局报县政府批准。公示时间:2009年6月1日—6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申报项目联系人:颍上县科学技术局 刘士标 郑皇印
联系电话:4412441 4412344 4421507
附:调整后的颍上县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直工委。
附件:
调整后的颍上县科技进步奖评审委
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委员:曹 伟(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委员:谢安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雪梅(县科技局局长)
彭赞清(县发改委主任)
于大伟(县农委主任)
王林坤(县农委党组成员、研究员)
委 员: 姜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叶 明(县经委主任)
王 峰(县卫生局局长)
陈 君(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王 军(县环保局局长)
汪 溢(县畜牧局局长)
蔡庆葆(县农委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邓 颍(县财政局副局长)
孟 颍(县广电局副局长)
刘士标(县科技局副局长)
沈小雷(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潭水(县鑫泰化工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树文(县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雪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颍上县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附件:颍上县优秀专利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