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阜阳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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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
按照《关于开展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05]5号和《安徽省“十一五”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十一五”期间,我局将继续开展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工作,近期将择优新建3--5家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具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农业科技开发良好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申报单位必须具备选聘一位(批)专家、依托一个实体、围绕一个产业、开发一个项目、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的“五个一”的条件。
3、申报单位主导产业鲜明、有特色,有望形成区域支柱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
4、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筛选,各县市区限报1项。
5、申报材料一式4份(电子邮件1份),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农社科,Email:lk@kj.fy.cn

附:申报书编写提纲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申报书编写提纲 

一、提要 
1、申报单位名称 
2、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名称 
3、申报单位地点 
4、管理单位 
5、技术依托单位 
6、建设内容 
7、科技项目或成果 
8、投资估算 
9、资金筹算 
10、建设期限 
二、申报单位现状和工作基础(2000字以内)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现状、规模、效益情况、技术成果、与科教单位关系、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单位主导产业情况 
3、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和工作情况 
三、项目的主要内容(1000字以内) 
四、实施方案(产业开发、科技培训、科技示范等)(2000字以内) 
五、科教单位和主要专家基本情况(1000字以内) 
六、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2000字以内) 
七、预计效益与发展前景分析(1000字以内) 
八、经费使用计划和筹措(500字以内) 

投稿:yskjj    日期: 2007年11月27日     【字体: 】【打印】【关闭